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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規范非學科類校外培訓行為 引導其成為學校教育有益補充
來源:教育部
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機構資質審查方面,按照“雙減”文件,指導各地區分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培訓類別,明確相應主管部門,分類制定標準、嚴格審批。截至4月30日,各地已有10.99萬家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納入監管與服務平臺監管,其中9.52萬家機構通過了資質審核,資質審核完成率達到87%。規范收費行為方面,指導各地嚴格落實培訓收費要明碼標價、收費項目與標準公開公示、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培訓收費時間跨度不得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等收費要求,組織開展排查整治,保護學生家長合法權益。近期,各地對核查發現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規范收費行為問題逐一進行了整改。預收費資金監管方面,各地已有9.34萬家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按照監管要求采用銀行托管或風險保證金方式,對培訓預收費實行監管,納入監管的機構比例為85%。
下一步,針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市場面臨機構主體數量多,培訓項目多的實際情況,教育部將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強頂層設計,完善政策舉措,指導全國深化治理工作開展。在全國部署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起底式核對工作,摸清機構底數,建立管理臺賬,全面規范管理。常態化開展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收費行為日常檢查,不斷規范機構收費行為,加強預收費資金監管,防范“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發生。
根據通知,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雙減”工作部署,教育部繼續組織專門力量,對線上培訓機構、有關網絡平臺遵守“雙減”要求情況開展常態化全面線上巡查監管,堅決整治線上培訓違規問題。
截至目前,已連續不間斷開展13次巡查,掌握違規線索近700條。巡查發現個別已完成“備改審”線上培訓機構存在以虛構與政府部門合作等方式誘導家長購買課程、以隱形收費或拆分訂單等方式逃避收費規范要求等問題;部分未取得線上培訓資質的移動應用程序(APP)刻意隱藏其“教育”“培訓”屬性,擅自開展學科類培訓;部分電商店鋪在文具、教輔商品中加入收費課程;個人擅自開展“點對點”培訓,通過免費視頻等方式誘導家長加個人微信購買培訓課程。目前,違規問題已全部轉交各地完成核查處置。
下一步,教育部將進一步加大線上巡查力度,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員、新聞媒體等各方力量的監督作用,進一步擴大監管覆蓋面。利用人工智能技術優化校外培訓線上巡查職能監管手段,拓展巡查范圍,構建立體巡查體系,重點巡查已完成“備改審”線上培訓機構、曾出現違規情況的線上機構及網絡平臺。對巡查發現的問題線索將持續加大處罰力度,形成警示震懾,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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