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教育考試院印發《關于認真做好成都市普通高中指標到校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提及:將學生勞動意識、勞動習慣、勞動能力等方面的表現作為推薦依據。
有市級及以上“勞動獎章”“勞動能手”獲獎記錄的優先推薦,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勞動教育的不得推薦。
為深入落實“雙減”要求,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積極完善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模式”要求,各區(市)縣、各初中學校在開展指標到校生推薦工作時,必須重點考察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學生未按要求完成綜合素質評價寫實記錄,導致不能提供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證明材料,不得推薦為指標到校生。
在制定指標到校生推薦方案時,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有市級及以上“新時代好少年”獲獎記錄的優先推薦,對嚴重違反中學生行為守則、校規校紀,以及存在考試舞弊、校園欺凌行為的不得推薦。
?綜合考慮學生初中三年的學習成績表現,避免簡單地使用診斷性考試的分數作為推薦的唯一標準。
?將學生參加體育課、體育大課間的表現作為推薦依據,無正當理由不參加體育鍛煉的不得推薦。
?將學生參加美育教育的表現作為推薦依據,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美育課及其他每位同學均需參加的美育活動的不得推薦。
?將學生勞動意識、勞動習慣、勞動能力等方面的表現作為推薦依據,有市級及以上“勞動獎章”“勞動能手”獲獎記錄的優先推薦,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勞動教育的不得推薦。
來源:研學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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